2011-08-26 16:42:1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第二部分物权
新大纲新增知识点
1.物权的保护
请求确认物权;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
恢复原状;请求损害赔偿。
2.物权变动的原因
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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