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15:41:42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行测试卷包含多个科目的知识,学生备考时要从多方面着手,还得练习申论写作。如果找不到好的学习方面,眉毛胡子一把抓,往往事倍功半。要想在笔试中崭露头角,成功进入面试,必须进行有效的笔试备考。所谓有效即一定要注意各个科学的相关性,学会融会贯通,把一个强项科目的知识成功类推到其他科目尤其是弱势科目上。
例如言语理解中,经常出现的两组复句类型:只要A,就B;只有A,才B,粗心的人往往不注意区分两者而出错。其实稍微留意我们就能联想到逻辑判断类的规律:“只要A,就B”是一个充分条件,A能直接退出B,而后者“只有A,才B ”是一个必要条件,B能退出A,而A不一定退出B。以上两组复句是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长盛不衰的考点,只要我们有效地利用了科目的互通性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备考要下功夫不假,但我们也要注意巧用功夫,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情。例如,在言语类知识中,如果题干是“不仅……还……”,“……,但……”这两类复句,让考生做主旨概括题选择时,我们可以利用规律秒杀。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两种复句代表了中国人思维和言语逻辑的智慧,有重点,有转折,这种言语或行文方式是我们要学习,也是可以应用到申论写作中去,可以起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备考中切忌急功近利、为了准备哪个科目而完全放弃其他。尤其是申论,仅仅在集中练习写作时做积累远远是不够的,功夫要下在平时。在言语类类知识中,看到好的语词、逻辑和过度方式,我们都要尝试去模仿。
以一道行测真题为例。
例:有时候律师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共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因为法治之法是中性的,它超越道德;而“平等对抗”的诉讼程序,须保证被告人享有他所购买的一切法律服务。即使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帮他胜诉获释,正义受挫,从法制“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失败了的正义可在本案之外。
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法制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B.在一个单一的案件中找不到正义
C.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
D.为了保证法制程序的实施,律师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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