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1 19:13:31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函[2015]69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消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缓解喀什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压力,加强消防工作力量,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区12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通信、执勤救缓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2015年应届及历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3、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4、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5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5、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8、国家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 参加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10、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11、留学归国人员;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的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简章:2016年3月11日
(二)网上报名:2016年3月12日—2016年3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三)网上银行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18:00时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3月17日20:00时
(五)笔试:2016年3月20日(星期天)
(六)资格审查:2016年3月22日
(七)面试:2016年3月24日
(八)体能测试:2016年3月25日
(九)体检:2016年3月28日
(十)考察:2016年3月29日
(十一)公示:2016年3月31日—4月6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报名窗口,如实填写《2016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缴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共计55元。
4.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命制。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人员,笔试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6年3月22日前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16年3月24日前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专业技术岗位增加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方面的内容。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进行。
(五)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入闱体能测评。
1.测试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两分钟≥30个,仰卧起(女)两分钟≥20个。一项体能测试科目不合格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公布成绩: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于2016年3月28日前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须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请考生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1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监督、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998—2671032(地区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0998—2955255(地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98—2813122(地区消防支队纪检组)
政策咨询电话:0998—2671016(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0998—2671030(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8—2813121(地区消防支队)
附件:
1.2016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
3.考察政审说明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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