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10:24:3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8月15日体检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8月24日前交至报考机关或报考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由报考机关或报考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政审。
二、公示与录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手续,进行初任培训。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尚在合同约定期内的,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职位:0991-4689434
政府系统职位:0991-4656205
附件:
1.《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递补等职位)体检结果》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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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雯雯)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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