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16:24:4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招聘岗位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兵团石河子国家高新区综合执法及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二、招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石河子市的退伍军人、军转干部或者社会青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严肃性。
2.无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及开除公职,并且没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情形。
3.参加应聘的退伍军人、军转干部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社会青年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复转军人、法律专业知识水平、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专业技能(具有等级证书)及三年以上驾龄的人员,优先录用。
4.参加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
5.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专业技术人员、退伍军人、军转干部可放宽至40周岁);男性身高要求在175CM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有犯罪前科或是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报名、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有驾照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业技能者需持相关证件(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者需确定所提供的为真实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地点:石河子国家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石河子国家高新区(南山新区)火炬路88号邻里中心4楼)。联系电话:2620817
(三)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截止到2016年9月5日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招录通过政审、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经组织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聘用人员与石河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月工资3522元(注:其中包括已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应缴部分后,为实发工资),上岗后采取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的形式发放。与石河子国家高新区工作人员享受同等的晋级、调薪、培训等各项待遇,由综合执法局统一配发制服。
石河子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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