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 10:29:49 新疆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s://xj.huatu.com/ 文章来源:塔城市政府网
【导读】新疆华图公选遴选考试网同步塔城市政府网发布: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年新疆考试交流群汇总】,更多资讯请关注新疆华图微信公众号(xinjianght),国家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991-4539521 4539523,微信客服号:18195908038
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塔城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1名、全额事业单位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详见《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各单位(部门)、乡(镇)场、街道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正式国家公职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未满的;
(2)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录用、招聘时有服务期限规定的按服务期限执行:赴辽培养安置入编后工作未满5年的;特岗教师工作未满3年的;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特培生在基层工作未满5年的;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在招聘岗位服务未满6年的;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生毕业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8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含因受处分给予的考核不定等次)的;
(4)近三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正在立案接受调查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调配规定的。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6日10:00-9月15日20:00
2、报名方式
(1)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已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照片(五寸)及廉政审查意见送至塔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塔城市政府综合楼C区312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由塔城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公示3天,同时公布考试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及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考试
(1)笔试
报名后,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塔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职位要求、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塔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901—6223195(塔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901—6232198(塔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塔城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
(编辑:新疆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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