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19:22:48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网络
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监狱系统的面试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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