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1 17:05:32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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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该条例规定,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人身损害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中国近年发生了多件“活雷锋”因救助他人反被起诉的事件,造成了“救助恐惧症”,导致人们对需要救助的人视而不见。杭州此条例一出,无疑成为了见义勇为者的坚强后盾,也为见义勇为者免除了后顾之忧。从此,见义勇为者再也无须自证清白了。
首先,此条例将助人为乐重新回归道德本质。“救人者无须自证清白”,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讲,这应当是一个常识。然而,近年来一些“做好人反被诬陷”的现实剧情,颠覆了这个常识。此条例一出,为更多好人托了底,解除了后顾之一,引导助人为乐精神重归。
其次,添补法律空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从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看,如果见义勇为者被诬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名誉权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很多时候见义勇为者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好事,根本无法先留存证据。这样一来,存在误会根本无法对证。
但是,仅仅立法还不能真正解决救助人的后顾之忧应多方面考虑。一方面,除立法之外,要加强道德教育和引导,对讹人者进行道德谴责,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对讹人者追究其相关责任,也应该理所当然提上议事日程。我们相信,随着法规的健全,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人与人之间互助信任,人与人的和谐美满,必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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