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12:30:02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巴楚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政审、体检、档案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和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县纪检委全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9年巴楚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选择报考岗位后,将报名相关材料交报名点;相关证件和材料由县人社局和县人民医院负责报名登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当场给予报名登记并现场采集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19年巴楚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chu.gov.cn)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
(2)身份证、户口薄、MHK证书或普通话测试证书、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后原件予以退还;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网上报名人员需于2019年11月20日只11月22日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照片。
3、报名电话
(1)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徐明18799899199(巴楚县人民医院科教科)
唐平平18690881281(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上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微信号同电话):
徐明18799899199(巴楚县人民医院科教科)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内容:
(1)药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科、康复治疗技术等医技专业:相关岗位专业助理职称考试试题;
(2)临床医学、护理、助产专业:执业医师或护师职称考试试题。
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等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chu.gov.cn)公布。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和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2.《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示;
2.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6.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7.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实践技能操作
临床医学、护理、助产专业考生需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包括公共项目(国际心肺复苏术)和抽考项目(从八组体格检查和一组操作技能中随机抽签)。
(六)总成绩计算
1.药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科、康复治疗技术等医技专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临床医学、护理、助产专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实践技能操作×40%
笔试、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政治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员。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不得参加体检,空缺岗位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前往报名点领取政审表,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查。
3.考生将政审完毕、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在规定时间送交县人社局备案。
(八)体检
1.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详见公告,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巴楚县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者须在一周内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学籍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完毕将毕业证原件登记后退还本人,对毕业证、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察
1.体检合格的,由县人民医院组织考察;
2.考察采取同考察对象面谈形式进行。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察结束,县人民医院将考察谈话材料、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工资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民医院:0998-628138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5724526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20652
附件:
1、2019年巴楚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9年巴楚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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