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6 17:31:30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喀什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招聘程序及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助力脱贫攻坚卫生人才基础,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党委编办、人社厅《关于组织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专项工作的通知》(新卫科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喀什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事业编制乡村医生。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
2.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相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二)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收取报名考生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共计55元。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有关费用。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和民族团结内容)一科,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考试。其中医学综合知识120分,时事政治、民族团结内容30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3)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4)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且连续在岗超过5年的乡村医生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累计加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资格证的<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取消加分及体检资格;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报名考生选择加分需谨慎!凡不能提供资历证明材料选择加分的,视为隐瞒、伪造个人信息骗取应聘资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要求
考试由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喀什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发布
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由地区卫健委和地区人社局确定后,在发布考试成绩时同时发布。考试的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将在“喀什政府信息网”(http://www.kashi.gov.cn/)发布。
考试成绩于2020年5月20日18时起查询,报考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在喀什政府信息网发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喀什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以医学综合知识得分高者确定为资格审查、体检人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县(市)卫健委、人社局负责。考生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且连续在岗超过5年的乡村医生需出具乡(镇)卫生院证明并加盖县(市)卫健委公章。
(5)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资质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第一天日期。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县(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县(市)卫健委同意后另选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因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县(市)卫健委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喀什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考察政审表》(见附件4)。
考察内容: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卫健委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地区卫健委,会商地区人社局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喀什政府信息网”(http://www.kashi.gov.cn/)公布。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印发聘用文件,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认定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聘用通知要求,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由各县(市)卫健委组织对新聘用的乡村医生进行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聘用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调剂
针对聘用后的空缺岗位,由地区卫健委会商地区人社局对空缺岗位适时开展调剂工作。
附件:
1.喀什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
2.喀什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附件3)
4.喀什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考察政审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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