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14:58:15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巴楚县人民法院
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
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5名、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简章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品行,自愿服从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
5.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县公安局岗位人员须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标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职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无学籍档案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考生与法院在职及退休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本辖区具有律师身份的,按照“三个规定”要求,以上人员属于任职回避范畴。
8.有其他不适宜法院和公安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县公安局岗位)、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选择报考岗位后,将报名相关材料交报名点;相关证件和材料由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负责报名登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当场给予报名登记并现场采集照片。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6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三楼6号办公室)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可在巴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chu.gov.cn)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
(2)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户主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后原件予以退还;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版全身照片。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徐婷婷:18109987965(巴楚县人民法院)
姚勇勇:17690140685(巴楚县人民法院)
席亚洲:18909989983(巴楚县公安局)
李泽春:18298348232(巴楚县公安局)
张 菁:18109485725(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笔试
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笔试开考比例按1︰3确定,3人以上的笔试开考比例按1:2确定,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调岗,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报名。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内容:
县人民法院岗位: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内容;
县公安局岗位:基本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6.笔试结束后,根据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7.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资格审查;
8.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布,公示期为3天。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2.如具有两个或以上专业或学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和学历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以报名确定符合条件的专业和学历为准;
3.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且入围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示和面试通知单;
2.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已经开始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政治立场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沟通与团队协作、应变能力与自我情绪控制和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能力;
7.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岗位的人员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详见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公告。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能测试。测试参照《2021年巴楚县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为四个项目平均分数,各项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能测试的四个项目成绩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确定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
1.体检时间详见公告,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巴楚县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如有岗位空缺时,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可依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为保证考察政审和档案审查工作按期完成,体检时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入围体检的考生开具调档函,考生可提前准备个人学籍档案和《考察政审表》(考察政审表中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由县人社局统一进行)。
考察采取同考察对象面谈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具体内容如下:
1.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考察结束,考察组将考察谈话材料和考察结果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档案审查
考察政审合格者须在一周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及管理
1.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参照本县新招录公务员标准确定。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2.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4.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998-6214697
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0998-62151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5724526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98-6220652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楚县人民法院 巴楚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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