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6 12:20:31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1.此次申报的人员需符合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不符合此次认定要求者认定不通过。
2.提交地点:新医路127号新师大宾馆二楼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3.提交材料时间:7月19日-7月23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注:委托他人提交材料需提供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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