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以房养老政策 为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先人以“天经地义”之理道出养老的重大意义。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彰显,养老问题成为上至政府专门会议,下至百姓饭桌的热议话题。一些老人空守着房子,却面临着无人养老、无钱养老的困难局面。
养老模式需要与时俱进。在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的现状下,“以房养老”不失为一个有利于国家发展,改善民生的举措。然而,在我国“以房养老”却一次次遭遇了来自传统养老观念、房屋产权、房屋质量等现实方面的考验。应立足实际,发展壮大“以房养老”这一新模式,妥善解决养老问题。
完善以房养老政策,需推进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城镇住宅产权为70年,这就给房屋价值和“以房养老”带来了挑战。因为老年人抵押房产获得的收益,和房屋产权的剩余年限有直接关系。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面对着居民财产尤其是房产持有的大量增加,为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对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进行系统的立法修改,正当其时。
完善以房养老政策,需提升房屋建筑质量水平。住了大半辈子的楼房“岌岌可危”,将不再具有什么抵押价值,更谈不上什么资产收益。过硬的质量和寿命推进养老新模式顺利开展的助推器,是避免“以房养老”成为空谈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还应放眼国际,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在建筑寿命和质量上有实质性突破,保证“以房养老”的顺利实施,避免七成为伪命题。
完善以房养老政策,需普及以房养老的新观念。我国社会历来都是以“养儿防老”“子承父业”的家庭伦理为主流,“以房养老”的全面铺开,必然会对家庭亲情造成冲击,让老人和子女面临着现实和亲情的左右为难。但随着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多,老年人寿命不断增长,421的家庭结构的普遍存在,子女无法全面负担老人的晚年之需。“以房养老”的出现恰好能弥补“子女养老”的各种短板。因此要打破传统观念的制约,发挥以房养老的独特优势。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情。”养老这一亘古不变的话题关乎群众的利益和国家的稳健发展。“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模式顺应了社会的发展,但能否发展壮大,不仅要求我们在观念上的更新,更需要自政府至民众的行动支持。相信“以房养老”必将发展成熟、完善,为我国的养老事业添砖加瓦,让老年人过上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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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jing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