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5 13:25:28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我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配合执行。
一、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并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建议我区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流动。请全体考生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二、重新选报考区的考生,建议尽量在现居住地就近选择考区,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预增设林西县、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为考区,请当前居住在以上旗、县、市的考生就地选择。我们将根据疫情发展、大数据筛查结果,提供适当的考试服务。
三、每场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均可,下同)、准考证;
2.实名认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7月7日9时-7月9日9时之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证明至少有一次由自治区内检测机构出具,依据采样时间计算,下同。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但必须准备纸质版,以备进入考场后查验,检测机构仅提供电子版的需考生提前打印电子版截图)。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健康码”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四、请自治区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考生以及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考的考生,及时向考区所在盟市人事考试机构报备,我们将视情况提供考试服务。
五、实施考生考前14天健康日报制度
1.为进一步精准动态掌握考生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提前使用手机下载“爱青城”APP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实名认证,从6月25日0时起,在“爱青城”APP的“公考健康填报”窗口,按照“一日一报,异常情况随时报”的要求,每日提交“健康日报”,填报起止时间为:6月25日0:00-7月10日24:00。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主动向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2.所有考生须在手机授权功能中打开“爱青城”APP通知推送功能和隐私选项定位服务,建议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与报考时的手机号码一致,以保证及时接收相关提示信息。
3.所有考生须持续进行每日健康申报至考试结束当天,不得不报、迟报、瞒报、谎报。凡未履行以上要求,影响备考、考试等的,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按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点周边不提供停车条件,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七、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当遵守自治区和考点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3.考生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1米),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4.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及“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十、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1.报考政策咨询
0471-12370
2.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务咨询
自治区:0471-6601168、6600198
呼和浩特市:0471-3389634
包头市:0472-5221935
呼伦贝尔市:0470-12333、8110496
兴安盟:0482-3822308
通辽市:0475-8820012
赤峰市:0476-8346770、8332636
锡林郭勒盟: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0474-8159295、8150963
鄂尔多斯市: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0478-8527225
乌海市:0473-3158037
阿拉善盟:0483-87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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