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从《我的前半生》看全职太太有点片面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今年夏天,《我的前半生》火了。这部电视剧的女主角罗子君原本衣食无忧,然而,结婚8年后,她却遭遇丈夫“劈腿”,接着是离婚、找工作、争夺孩子抚养权……剧火了,也让很多全职太太慌了:自己为家庭放弃事业,辛辛苦苦生儿育女,到头来,一旦遭遇婚姻失败,一切就都没了。全职太太是否真成了“高危职业”?全职太太的权益保障果真如此脆弱?(7月25日法制日报)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三湘都市报张英: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但由于这一法条的适用范围极其狭窄,且存在经济补偿数额不高的问题,无法体现全职一方的劳务贡献,因此立法目的实现的预期效果并不理想。而实际上,在夫妻双方共同追求家庭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因为全职太太很少有市场收入,所以家庭的全部或大部分有形财产都将用丈夫的钱购置,但是他的收入能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妻子的努力。因此有专家建议,应当删除家庭劳务付出经济补偿中只限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规定,充分考虑家务劳动一方的付出与对方据此获得的收益比、一方人力资本减值和对方增值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合理、恰当的经济补偿的资金金额和方式,促使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趋向实质正义。在国际上,“家庭劳动价值化”的做法和体现并不新颖。在一些国家,家庭主妇有好的社会地位。美国统计部门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如果按照工作量定薪,家庭主妇每年获得的薪金是134121美元,这份统计,让更多的男性尊重女性及她们劳动的付出和价值。我国目前有近百分之三十的已婚女性选择成为全职太太,在二胎政策的推动下,还会有更多的女性完全回归家庭,保障她们的利益已经是刻不容缓之势,也只有充分肯定她们的劳动价值,给予她们维护权益的法律武器,才会让“绝望的主妇”人数不断降低,让家庭得到最大的平衡和稳定。@信息时报:做全职太太必然结局惨淡吗?据美国上世纪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百分之四十的全职太太感觉生活无聊。我倾向于女性要有自己的事业,这份事业可以是养育小孩和照顾家庭,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你把抚养小孩和照顾家庭真的是当成一项事业来做,不是把它当作逃避生活的港湾,缩在里面当鸵鸟。生活就是这么奇怪,躲到哪里都没用,总会有一天把你唤醒,起来面对想要逃离的一切。全职太太并非一定结局惨淡,我认识不少过去生活幸福、现在也幸福着的全职太太,看起来将来也会很幸福。只不过,有职业的女性更容易保持自信,因而显得更有魅力,她的价值也更容易得到社会认可。要知道,我们的社会趋向于否定主妇的贡献,全职太太在很多人眼里等于靠老公吃饭。@正义网付彪:毫无疑问,尊重妇女家务劳动价值、保障妇女权益,需要大力提倡。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但在具体操作中,家务劳动补偿权的行使,需要不少前提条件:必须是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并限定在离婚时才能适用,而且夫妻一方需要付出较多义务。显然,这样的规定比较模糊,难以对接现实,况且“清官难断家务事”,对家务劳动价值与补偿的裁定并不容易。对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从法律上明确婚姻中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引入家事劳动评价理论,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如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入高的配偶每年将其收入中的一部分转让给低收入的配偶,而不必缴纳所得税。这样,既能给全职太太无私的家务劳动带来更多的理解和尊重,又能以可操作性的法律保障扞卫她们的价值和权益。@法制网:长期以来,家务劳动、全职太太一直被认为是家务事,其实不然,承认并认可家务劳动及全职太太的价值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据某网络平台2014年发布的《中国全职太太生活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已有28.6%左右的已婚女性选择成为了全职太太。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放开,还会有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回归家庭,成为全职妈妈。全职太太的增加将逐步对家庭模式、成员分工产生深刻影响。引入家事劳动评价理论,保障从事家务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的经济利益和人格尊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事不宜迟。法律是减少“绝望主妇”、维护合法权益的利器。健全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让家庭弱势人员尤其是全职太太能把相关法律作为自己最可靠的保障,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促使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趋向实质正义,由此主妇们不再忧虑绝望,对于补齐法治短板、稳固家庭关系、保障弱势群体、维护男女平等有着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华声在线马娇:家务劳动作为社会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婚姻家庭的幸福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老婆在家做全职太太,老公需要给全职太太支付工资,以体现全职太太的劳动价值。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多数国家的立法亦趋于肯定家务劳动的价值。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立的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离婚家务补偿制度赋予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务方面尽义务较多的一方在夫妻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物质补偿的权利,即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不过,即便妻子的家务劳动应当得到补偿,这个补偿的责任完全由丈夫来承担,也是不够公平的。女性承担着繁重家务劳动,为家庭做好后勤保障,付出了很多。然而如果我们反过来看看,那些让妻子从事全职家务的丈夫,在挣钱养家方面,不也比妻子同时上班的丈夫更辛苦吗?在日本,对妻子在家当全职太太的职工,很多用人单位会发一份“家属补贴”。德国在家照料孩子的家庭主妇,每月则可领取数百欧元的津贴。我们是否可以适当借鉴呢?笔者想说的是,其实我国更多的女性是因为就业难,找不到满意工作,才回归家庭专职相夫教子的,她们当全职太太实属无奈。因此,对于女性的工作权益受侵害,应当要求社会消除对女性的歧视,为女性改善就业环境,提供更多岗位。只有这样,女性才既可以选择家庭、事业两不误,也可以自豪地告诉别人,自己“在专职经营家庭公司”。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还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等不足,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应抓紧予以补充完善,保障这一制度有效实施。华图解析:不少观众认为,《我的前半生》中对罗子君的塑造,“黑化”了全职太太。其实,要做一个称职的全职太太,不仅要身兼保姆、厨师、老师等数职,24小时待命,甚至还承担了家庭的理财计划、旅游策划,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让在外打拼的先生没有后勤的烦忧。其实,婚姻关系,就好比一个容器,一旦出现裂痕,不管曾经的感情多么炽烈,都会有渗出的可能,所以,所以处理好两个人的关系是核心关键。而马子君对亲密关系的认识是颠倒的,她既不用心维护亲密关系,也不花时间、精力努力自我成长,与丈夫同步,反而认为保护婚姻首要是赶走出现在丈夫身边的女人,打跑第三者。他人和外界不可控,向内才好管理,她挑了一条不可控的道路,意料之中,她的整个生活失控。有人说,全职太太谁都可以做,事实也是如此,但是想要做好一个全职太太,却并不容易,作为全职太太,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的生活,都要有自己的世界。不能把自己的生活紧紧依附在丈夫身上,要有自己独立的兴趣爱好,有一颗提升自我的心。只有这样,全职太太才能散发更大的魅力,拥有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