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注意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标准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于本周日(2012年11月25日)进行,华图教育(微博)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提醒各位考生调整心态积极应考,为让考生更好的迎考,特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注意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标准,希望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国考考场规则,做到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标准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推荐阅读: 1、国考倒计时完美冲刺计划 2、2013国考冲刺终极预测 3、2003-2013年国考历年真题解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