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专岗专训:海关系统作为和不得作为
一、工作理念 中国海关实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要求。中国海关精神是“忠诚公正,兴关强国”。 二、海关关徽 关徽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商神手杖代表国际贸易,钥匙象征海关为祖国把关。关徽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海关工作人员应当作为和不得作为规定 海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障。海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外履行监督管理职务时,是作为海关的代表,通过自己的公务活动,具体实现海关的监管职能。 海关工作人员四个应当作为: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这是对海关工作人员应当作为的规定。 秉公执法,就是要求海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执行公务,必须公正严明,依法办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徇于私情、失之偏颇,更不能贪赃枉法、违禁擅权; 廉洁自律,就是要求海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执行公务,必须一心一意谋取国家利益,不得贪污国家财产,不得收受、索取贿赂,不得横征暴敛、搜刮民财,不得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忠于职守,就是要求海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执行公务,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仅对所任职务要求做的工作都做到,而且对所做的每项工作都竭尽全力,负责到底,不能没有责任感,办事马虎、推诿、拖拉; 文明服务,就是要求海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执行公务,必须做到文明监管、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既是道德和纪律要求,也是法律规范。如果海关工作人员办事不公,行为不洁,不负责任,言行野蛮,那么不仅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依法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关工作人员十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场所,非法检查、扣留进出 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索取、收受贿赂; (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六)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 (七)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八)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九)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 (十)其他违法行为。这是对海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的规定,法律上的“不得”就是禁止 的意思。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