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对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10:00—13:00,笔试地点:设喀什市、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三个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1年7月21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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