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11:20:1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1.公告的特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主要特点是:
(1)郑重性。从制发机关看,公告只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较高级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授权的机构,一般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制发公告。公告是公开告知而且是郑重宣布的,其内容必须是国内外关注的重要事项或者是法定的事项。上述两方面说明发布公告是极为郑重严肃的事,这一文种是不能随意使用的。
(2)周知性。公告是一种公布性公文,一般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告知国内外人士和有关方面。其知照范围的广泛,是其他文种所不能比拟的。
(3)新闻性。有相当一部分公告,是向国内外迅速及时地报道新近发生的重大事件,而且公告事项一般不起指令作用,主要是知照其事,这一点与新闻消息极为相似,所以说公告具有新闻性的特点。
2.公告的写作要领
公告的标题,以下列两种写法居多:一种是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另一种是只写“公告”二字。公告不列主送、抄送机关,但落款和日期不可忽视。
正文一般由公告缘由、公告事项和尾语三部分组成。事项内容比较简单的,可以直陈其事,不必说明依据和理由。结尾常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惯用语,也可以不用尾语。公告总的来说结构较为简单,往往采用篇段合一式。写作中要求简明扼要,语气庄重。
3.公告与公报
公告和公报都是向国内外公开发布、宣布重要事项的文件,且制发单位级别高,行文严肃庄重,这是两者的相同点。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从制发机关看,公告是行政公文法定文种,党的机关一般不用;公报是党的公文法定文种,行政机关除公布统计数据外,很少使用。
(2)从文件篇幅看,公告宣布事项行文简约,篇幅较短,有的甚至只有一两句话;公报内容较详尽,有时有过程的交代和分析议论的成分,故篇幅较长。
4.通告的特点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其主要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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