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17:05:1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教师结构性短缺一直以来是伊吾县教育系统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加之国语教学的深入推进,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教师短缺,为了不影响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弥补专业教师的不足,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伊吾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在2017年哈密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笔试合格人员。
2、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伊吾县编制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岗位表及相关资料均在伊吾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xjyiwu.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9月8日
2、报名地点:伊吾县教育局,地址:伊吾县振兴东路300号,联系电话:0902-6722756(教育局人事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伊吾县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伊吾县教育局人事室报名、资格审核。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伊吾县教育局、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下午4:00)
3、面试地点:伊吾县中心小学
4、面试内容:伊吾县统一制定面试考试说明,可登陆伊吾县政府网查询。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2017年9月13日)
考生可通过伊吾县教育局公示栏查看面试成绩。
(四)体检、政审(2017年9月14日)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伊吾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剂(2017年9月14日)
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报名时予以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具体事项请咨询县教育局。
(六)公示(2017年9月15日)
伊吾县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伊吾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
(七)公布聘用结果(2017年9月20日)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通过伊吾县教育公示栏公布。
(八)报到(2017年9月21日)
招聘编制外教师首先到县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聘用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各招聘学校、幼儿园根据教学需要自行组织,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民族团结、新疆地方史、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招聘的编制外教师的工资按照核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在聘期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核合格者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合同书为准。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伊吾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编制外教师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伊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伊吾县教育局人事室:0902-6722756
伊吾县教育局办公室:0902-6721564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2-6721820
伊吾县纪委监察局:0902-6720111,0902-6721368
监督电话:0902-6721564,0902-6721368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吾县教育局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幼儿歌曲
附件5、定向岗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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