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小伙伴向小编咨询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事项。下面,小编将结合2018年省考政策为大家介绍,供参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⑶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⑸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⑹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⑺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由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人员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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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我叫安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