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6 16:42:1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
利、抵押人的权利”
7.“留置权的成立、实现”
“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
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新大纲删除知识点
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保护原则
2.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分割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质权的特征
5.质权的设立
6.质权的实现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2024新疆公务员考试信息欢迎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频道。更有2024省考笔试课程,2024省考面试课程供 考生复习备考。
以上为本文的全部内容,由新疆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更多新疆公务员招考信息,请加新疆公务员考试交流群,及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招考资讯/新疆人事考试网。
(编辑:admin)贴心微信客服
新疆华图公众号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