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0 13:10:5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根据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培字﹝2011﹞2号)文件精神,今年自治区计划为克州三个六类县的乡镇、街道(社区)培养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300名,招考工作由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克州培养办)牵头,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岗位考试成绩确定培养人员,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工作简章。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2002—2011年毕业的克州户籍或克州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2011年12月31日前迁入克州的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素质好,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或专业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体检合格者。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上述各类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在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
4、在克州培养计划中已送往援疆省市培养的学员;
5、克州培养计划自愿放弃人员。
二、报考岗位
详见《岗位表》,请登陆克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kzrsrc.gov.cn)查询,也可到克州人才市场公示栏查询,各县(市)考生可到当地人事部门查询。
三、报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调剂、体检、录用公示、签订协议、军训和政策纪律教育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县(市)人事部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012年2月3日。
5、考生报名经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后,符合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2年2月7日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各县(市)人事局对报名人员学历、户籍、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县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将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料及由克州培养办专门配发的表格报名数据信息上报到克州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当地派出所对考生统一进行政审。
(三)考试
由克州培养办会同各县(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基本素质考试,按自治区下达的培养计划分配名额择优选拔确定培养人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克州培养办、克州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2门,即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和基础汉语(母语为汉语的考生考写作)。
2、试卷命制:《2012年克州六类县乡镇街道(社区)培养计划招考测试试卷》由克州培养办统一组织命制。
3、笔试日期和地点:2012年2月11日举行,10:00-13:00(北京时间),180分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笔试答题语种为汉语,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于2012年2月14日在克州人才市场、各县(市)人事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6、考试费用: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共计95元,考生承担。
7、笔试加分
六类县的考生报考本县户籍所在地的岗位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在克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克州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克州党委组织部、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相关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资格复审与调剂
由克州培养办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闱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克州培养办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参加培养计划资格并将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克州培养办统一按考生岗位考试成绩调剂。资格复审与调剂时间:2012年2月14日-2月16日
经资格复审和调剂后,按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单科成绩为零和笔试总成绩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闱。入闱人员公布时间:2012年2月18日在克州人才市场、各县(市)人事局公布考生入闱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拟定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克州培养办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克州培养办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派出培养。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2012年2月22日。
(六)录用公示
拟定派出培养人员按岗位排名录用,于2012年2月22日在克州人事人才网、克州人事局和各县(市)人事局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七)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同用人单位及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和克州培养办三方签订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协议”。签订协议时间:2012年3月1日。
(八)军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由新疆军区统一部署,县(市)武装部组织实施,军训时间为10天。军训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邀请克州及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克州大学生培养办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克州大学生培养办 0908——4235312
克州人事考试中心 0908—4223989
监督电话:
克州纪检委信访室 0908—4228121
克州纪检委执法室 0908—4222735
克州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908—4265089
附件1:《2012年克州六类县培养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2年克州六类县培养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2年克州六类县培养人员资格审查及政审表》
附件4:《2012年克州六类县培养人员报名信息表》
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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